(一) 球拍的大小、形状和重量不限。但底板为平整、坚硬。底板厚度至少应有85%的天然木料。加强底板的粘合,尽可能用诸如碳纤维、玻璃纤维或压缩纸等纤维材料,每层粘合不超过底板总厚度的7.5%或0.35毫米。
(二) 用来击球的拍面应用一层颗粒向外的"普通颗粒胶"覆盖,连同粘合剂厚度不超过2毫米;或用颗粒向内或向外的"海绵胶"覆盖,连同粘合剂厚度不超过4毫米。"普通颗粒胶"是一层无泡沫的天然橡胶或合成橡胶,其颗粒必须以每平方厘米不少于10颗、不多于50颗的平均密度分布于整个表面。"海绵胶"即在一层泡沫橡胶上覆盖一层普通颗粒胶,普通颗粒胶的厚度不超过2毫米。
(三) 覆盖物应覆盖整个拍面,但不得超过其边缘。
(四) 底板、底板中的任何夹层、覆盖物以及粘合层应为厚度均匀一个整体。
(五) 球拍两面不论是否有覆盖物,必须无光泽且一面为鲜红色,另一面为黑色。
(六) 由于意外的损坏、磨损或褪色,造成拍面的整体性和颜色上的一致性出现轻微的差异,只要未明显改变拍面的性能,可允许使用。
(七) 运动员在比赛间歇时应将球拍放在比赛的球台上,得到裁判员特别许可者除外。
(八) 球板覆盖物可用压力感应胶纸或其它国际乒联批准的粘合剂进行粘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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