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乒坛“轮换发球法”?
一场精彩的乒乓球比赛,莫过于比分的一波三折,观众们正期待着这样的场面。谁知,两位选手三下五除二,很快以8:1、4:3、3:0的比分结束了战斗。一位细心的观众一算,法卡斯3局的得球分数加在一起才15分,两人的总得分数也不过19分,还不到一局的法定分数21分。这样少的得分,可谓是创下世乒赛的“之最”了。所以会出现这种奇观,还得从国际乒联实行“突然死亡法”说起。
“突然死亡法”是1937年第11届世乒赛上国际乒联作出的规定,它要求每局对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限时一到,分数领先的一方便获胜;如果到时双方比分相同,就再加赛5分钟,先得分者为胜方。
国际乒联出台这样的、让普里希们大吃苦头的规则实属无奈。当时,由于乒乓球运动的器材比较落后,运动员使用的是木板拍或贴有一层软木的球拍,致使击球的手法也十分单调,无非是削、搓、挡等以守为主的打法,因此乒乓球赛成了马拉松式的比赛。一场团体赛冠军争夺赛,会连续打上3天才决出胜负;一场男子单打赛,对阵了8个小时刚扳成2:2,还有一场男子单打赛,两个运动员以搓对搓,搓了两个半小时,还是搓成个0:0。观看这样的球赛,简直成了对耐心的考验。乒乓球赛的观众越来越少,国际乒联不得不引起警觉,于是推出了“突然死亡法。”
可是,这一规定虽然限制了比赛的时日,却也限制了运动员技能的发挥,同样影响到精彩纷呈场面的形成。观众对法卡斯、普里希式的比赛是不会满意的。国际乒联可算上是虚怀若谷了,他们又一次修订法规,把一局的时间定为15分钟,超过时限实行一分一轮换发球,发球方必须在12板之内得分,否则即失去一分。这便是沿用至今的“轮换发球法”。(来源:本文转载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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