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第一局比赛中,先发球方确定第一发球员,再由接发球方确定第一接球员;一局首先发球的一方,在该场的下一局比赛中应首先接发球;在以后的各局比赛中,第一发球员确定后,第一接发球员应是前一局发球给他的运动员。例如:男双比赛的第一局开始时,甲方确定甲1先发球,乙方确定乙2先接发球。第二局比赛开始时,如果乙1先发球,应由甲2先接发球;如果乙2先发球,应由甲1先接发球。
(2)首先由发球员合法发球,再由接发球员合法还击,然后由发球员的同伴合法接球,再由接发球员的同伴合法还击,此后运动员按此次序轮流合法还击。
(3)发球时,球必须先落到本方的右半区,然后直接落到对方的右半区,中线视为右半区的一部分。例如:发球触网后落到对方的右半区,应该重发球;如球触网后落到左半区,应判对方得分。
(4)每发完五只球换发球时,前面的接球员应成为发球员,前面的发球员的同伴成为接球员,即甲1乙1甲2乙2甲1……
(5)决胜局中,一方先得10分时,双方应交换方位,接发球方应交换接发球次序。例如:混双比赛的决胜局中,甲男发球乙女接发球,该回合结束后,比分为10:3,交换方位后,仍由甲男发球,但应由乙男接发球;乙男接完两只发球后,变为发球员,对方的接球员应是甲女,继续比赛。如果一方先得10分,发球员正好发完五只球,交换方位后,原发球员变为接球员,原接球员变为发球员,事实上只有两种情况即10:0或10:5时才会出现这种局面。
以上例为证,在正常情况下,甲男发完五只球后,乙女变为发球员,接发球员应是甲女,但规定要交换接发球次序,实际上由甲男接发球。
(6)同一协会(或单位)运动员组成的双打,服装款式和颜色应一致,鞋袜除外。
(7)裁判员对双打选手中任何一人的行为表现不能接受时发出的警告对两个人都适用。例如:混双比赛中甲男因用球拍击打球台受到警告后,甲女故意将比赛用球打出赛区,裁判员应判甲方失1分,并同时出示黄牌和红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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