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乓球业余运动员等级管理办法:监督和罚则

编辑:楚天运动频道 发布时间:2012-10-05 点击数: 748 微信搜索:楚天运动频道小程序,买羽毛球更优惠

  10月5日消息,以下是中国乒乓球业余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监督和罚则

 

  第二十条  各级乒乓球协

    

  会应当加强对下级乒乓球协会审核、审批和授予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审核、审批工作中违反《管理办法》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各级乒乓球协会对下级乒乓球协会审核、审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有关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

    

  第二十二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乒乓球协会在审核、审批和授予工作有违反《管理办法》行为的,有权向有关乒乓球协会举报。接到举报后,乒乓球协会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二十三条 发生下列情况的,中国乒乓球协会将暂停有关乒乓球协会等级称号审批权和授予权:

    

  (一)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职责的;

    

  (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导致做出错误等级称号授予的;

    

  (三)不按规定的权限、程序和期限审批授予等级称号的;

    

  (四)编造或转让等级称号证书和证章的;

    

  (五)有其他违反《管理办法》的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有关乒乓球协会审批权暂停期间,其所在地区的业余运动员等级称号的审批授予工作由其上级乒乓球协会代为行使。

    

  第二十四条 发生上述情况,有关乒乓球协会须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一经查实申请人在《申请表》中弄虚作假的情况,上级乒协应当撤销被授予人的等级称号。

 

  楚天运动频道装备您的运动生活!


我想把这篇文章分享到: 0

 



【打印】 【返回】

暂时还没有任何用户评论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匿名用户
E-mail:
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