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球规则:网球基本比赛规则常识
一、发球
1、发球前的规定
发球员在发球前应先站在端线后、中点和边线的假定延长线之间的区域里,用手将球向空中任何方向抛起,在球接触地面以前,用球拍击球。球拍接触球时,就算完成发球。
2、发球时的规定
发球员在整个发球动作中,不得通过行走或跑动改变原站的位置;两脚只准站在规定位置,不得触及其它区域。
3、发球员的位置
每局开始,先从右区端线后发球,得或失一分后,应换到左 区发球。发出的球应从网上越过,落到对面的对方发球区内,或其周围线内。
4、发球失误
未击中球;发出的球,在落地前触及固定物(球网、中心带和网边白布除外);违反发球站位的规定。发球有两次发球权。发球失误后,应在原发球位置进行第二次发球。
5、发球无效
发球触网后,仍然落到对方发球区内;接球员未作好接球准备;均应重发球。
6、交换发球
每局比赛终了,交换发球权。
二、交换场地
双方应在每盘的第1、3、5等单数局结束后,以及每盘结束双方局数之和为单数时交换场地。
三、双打
1、双打发球次序
每盘第一局开始时,由发球方决定由何人首先发球,对方则同样地在第2局开始时定由何人首先发球。第3局由第1局发球方的另一球员发球。第4局由第2局发球方的另一球员发球,以下各局均按此次序发球。
2、双方按发球次序
接发球次序与发球相同,但同伴间应在每局中轮流接发球。
3、双打还击
接发球后,双方应轮流由其中任何一名队员还击。如运动员在其同队队员击球后,再以球拍触球,则判对方得分。
网球记分方法
一、胜一分
遇到下列情况时,判对方胜1分:
1、发球员连续两次发球失误或脚误时。
2、接球员在发来的球没有着地前用球拍击球,或球触及自己的身体及所穿戴的衣物时。
3、在球第二次落地前未能还击过网时。
4、还击球触及对方场区界线以外的地面、固定物或其它物件时。
5、还击空中球失败时。
6、在比赛中,击球员故意用球拍拖带或接住球,或故意用球拍触球超过一次时。
7、“活球”期间运动员的身体、球拍(不论是否握在手中)或穿戴的其它物件触及球网、网柱、单打支柱、绳或钢丝绳、中心带、网边白布或对方场区以内的场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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