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毛球:对裁判员执行"纠正"思考

编辑:楚天运动频道 发布时间:2012-10-25 点击数: 687 微信搜索:楚天运动频道小程序,买羽毛球更优惠

  10月25日消息,2006年,世界羽联对比赛规则增加了一句话:“当裁判员确认司线员明显错判时,应予以纠正”。这条新增的规定,赋予了羽毛球裁判员可以改判司线员裁决的权力。执行“纠正”这条规定6年来,我们看到,国际、国内的专业羽毛球比赛中,基本上抑制了类似汉城奥运会羽毛球赛场上司线员明显反判现象的发生,但是也出现了一些因为裁判员对司线员“纠正”而引起的赛场争议。在2012年全国羽毛球单项锦标赛期间,虽然裁判长先后3次在裁判会议上对执行“纠正”做了统一尺度讲解,但仍出现了几次“纠正”后的赛场争议。
   

  排除裁判员或司线员的有意反判,或者司线员走神的情况,引起的争议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球的落点在距离裁判员较远的边线或端线附近被纠正,另一种是司线员满员上岗(10名司线员,每人负责一条线或者半条边线)时被纠正。
   

  第一种类型,我认为引起争议主要是针对球的落点位置。球高速飞行的落点离裁判员越远,裁判员对球的落点判断的准确性越不如司线员:这时如果裁判员对司线员执行“纠正”,不仅裁判员自己没有把握,而且也达不到运动员或教练员的信任程度,很容易引起争议。
   

  第二种类型,引起争议主要是针对看落点的视觉能力。当每个司线员负责一条线或者半条边线时,他们正面对着所负责的线的视觉能力是最佳的,即使球的落点在靠近裁判员一侧的边线附近,裁判员的视觉能力仍然不如只负责半条边线的司线员。这时裁判员对司线员“纠正”.同样也会大大低于运动员或教练员的信任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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