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奥运会之后,世界羽联对于伦敦奥运会羽毛球赛的参赛资格和比赛规则做了一些修改,本次修改一共有九个大项目,以下是针对参赛人员的修改:
规定了每个国家或地区奥委会的总参赛名额,实际上减少了每个奥委会的总参赛人数
2008年的奥运参赛资格规定中,仅对每个奥委会的各单项最大报名数作了限制,也没有男女运动员的名额限定。但2012年伦敦奥运会的参赛资格明确规定:一个奥委会的名额为18人,男女各9人,这个名额与新修改后的每个奥委会各单项的最大报名数相对应,因此一个奥委会即使每个单项都获得了满额的席位,其参赛总人数也只有18人。
而在北京奥运会的规定中,如果—个国家或地区奥委会在各个单项中都获得满额的席位,则总人数可达24人。中国队当时有3个单项拿到了满额席位(男单、女单和女双),参赛总人数是19人,男9人、女10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