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Prince,网球行业的巨擘

编辑:楚天运动频道 发布时间:2010-06-14 点击数: 2628 微信搜索:楚天运动频道小程序,买羽毛球更优惠

   王子Prince,从一个网球机的制造商起步,随着球拍相关类职业运动之制造业上的发展,PRINCE已经确立了他是该行业的一个领导人物。在网球运动上,PRINCE的革命性创举是“OVERSIZE(大拍面)”和“LONGBODY(加长拍)”。现在,PRINCE已经把网球上的业务扩展到服装、鞋子、服装、附件等。

 

  PRINCE通过赞助该运动的一些精英来实现国际化的展示。比如(卡普里亚蒂)Jennifer Capriati,(拉夫特)Patrick Rafter和 Martina Navratilova。巨星们在大满贯上的成功,让人们同时提升对网球和PRINCE品牌的兴趣。

 
  直到今天。PRINCE通过赞助各级职业巡回赛,在网球运动上仍保持极高的出镜率。与各国的地方计划紧密结合,为新星提供更好的机会。

 


        PRINCE的里程碑


  1970 Bob McClure在自己的车库里,发明了第一台给自己家球场用的PRINCE网球机。这也是PRINCE制造业的开始,名字以Princeton镇命名。


  1971-1975 在PRINCE发球机很快繁荣的时候,Howard Head因受场上击球缺乏控制性激发,而发明并获得了PRINCE的大拍面球拍专利--Prince Classic球拍、110平方英寸拍面,这个改变了运动的革命性设计成为当时最成功的球拍。


  1977Prince Graphite球拍使得PRINCE成为材料科技的领导者,最早的“top players”碳素拍子很快成为了标准。直至今日,仍有顶级职业选手在使用他。


  1978大拍面对拍线的要求更高了,因此PRINCE发明了他最初的多芯球线,并在当年成为最畅销线。


  1979 PRINCE推出了Prince Pro球拍,世界上最畅销铝合金球拍。Pat Cash 用他赢得了Wimbledon。


  1980 PRINCE开始设计功能背包,并最终成为这一重要产品的领导者。 在结合了传统的木球拍和现代的碳素球拍科技后,PRINCE制造出一支革命性的拍子--Prince Woodie。


  1982为响应网球运动的实际需要,PRINCE推出了P-200穿线机。


  1984 PRINCE推出他的第一条球装生产线,着力履行他为网球选手每一项需求服务的承诺。 1985 PRINCE在结合了碳素、玻璃纤维和凯夫拉等材料而生产的球拍--Prince Spectrum Comp,在世界范围内热销。同时,因为球员需要,PRINCE推出了轻而且耐磨的网球鞋,TPU-4000。


  1987, 进入壁球市场。


  1988, 进入欧洲的男女服装市场,并在世界范围内推广品牌。


  1989, 在壁球拍子上做了一个革新。目前最畅销的拍子始于此时。 创造了Constant Taper System (CTS),恒锥系统,使球拍在不损失控制和舒适的情况下产生更大力量。 张德培和他的Prince Original Graphite赢得了法国公开赛。


  1996 张德培在换用Prince Precision Michael Chang LongBody球拍后,世界排名升至第二。


  1997 拉夫特(Patrick Rafter)和他的Prince Precision Response赢得美网。


  1998 拉夫特(Patrick Rafter)和他的Prince Precision Response卫冕美网。 诺沃特娜(Jana Novatna)用Prince Thunder Lite 赢得温网女单。


  1999 PRINCE继续着他的革新,推出了TT(Triple Threat Racquet Series)系列,在拍重领域引起革命性的变化。这种科技在平衡和稳定上更趋完美。

 

  2001 PRINCE 在TT系列中引入了高密度材料钨。现在市场上见到的这种添加钨TT系列,更能提高稳定性、力量和控球准确。卡普里亚蒂(Jennifer Capriati)用Prince Triple Threat Rebel赢得澳网和法网。


  2002 PRINCE在球拍上引入MORE Performance系列。卡普里亚蒂(Jennifer Capriati)和Prince Triple Threat Rebel卫冕澳网。


  2003 PRINCE在MORE Performance系列上引入了S系列。 
 


我想把这篇文章分享到: 0

 



【打印】 【返回】

暂时还没有任何用户评论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匿名用户
E-mail:
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