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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晓竞赛规则。
2.宣判和报分要迅速而有权威。如有错误应承认,并道歉更正。
3.所有宣判和报分必须响亮、清晰,使运动员、观众都能听清。
4.对是否发生违例有怀疑时,应不宣判,而让比赛继续进行。
5.绝不可询问观众或受他们评论的影响。
6.加强同其他临场裁判人员的配合,例如慎重地接受司线员的判决,与他们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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